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
关于印发《县(区)2018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8-05-07

淮水办〔201843

 

各县(区)水利(务)局,清江浦区农水委,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建设局,苏淮高新区住建局:

为全面推进淮安水利现代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发展实际,市局细化分解了2018年各县(区)水利现代化工作目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县(区)2018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

 

淮安市水利局

201854

淮安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54日印发

 

涟水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开展涟水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配合开展全省骨干河道(湖泊)名录修订、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等工作。

2开工建设南六塘河治理、杰勋河治理工程,完成黄河故道后续工程年度任务和黄河故道干河下段治理淮浦路桥竣工验收;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试行水利项目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0分)

1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

2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3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维修养护任务。

4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5、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一帆河闸管理所争创省二级以上管理单位。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2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抗旱(12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县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完成县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五、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2018年度实施涟东、涟西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桥改造、涟沭片区旱改水等工程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5月底前完工,6月份申请市级验收,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万亩。

4、建成水美村庄2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50%以上。

5、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任务。

六、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8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加大取用水户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水功能区达标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改任务;加强古淮河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清除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取水无关的设施,开展备用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超采区水位得到全面回升,落实《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全年至少查处1起地下水案件;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在线水量80%以上;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创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至少创成1家省级以上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不少于2个、节水型单位不少于2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不少于3个,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七、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764万元、水资源费29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87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计划落实工作;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4、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0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2、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5条,采用上报不少于10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3条。

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4、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5、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不少于2项。

6、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7、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节水、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金湖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开展金湖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配合开展全省骨干河道(湖泊)名录修订、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等工作;配合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其他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配合做好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验收工作;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试行水利项目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库大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订完善小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3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4、强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湖泊管理,做好高邮湖、宝应湖退圩还湖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5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维修养护任务。

6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城区河道管理所创成省二级工程管理单位工作;完成新河水库省级规范库复检。

7三河湾水利风景区争创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2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防旱12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县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6、年底前完成军民河圩堤加固工程和腰滩河(宝应湖农场段)整治工程。

7、完成县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项目建设。

五、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2018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实施洪金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高效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5月底前完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月底前完成,完成投资0.9亿元,受益人口12.37万人;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

5、建成水美村庄1-2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90%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8.87万亩。

六、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8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90%以上、在线水量8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落实《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全年至少查处1起地下水案件;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5月底前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4月底前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获县政府批复,组织实施年度项目;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及验收现场准备,完成中央补助水系连通项目建设,确保通过水利部专项稽查。

2、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作,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配齐节水管理机构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2个、节水型单位2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3个、节水教育基地1个。

七、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20万元,水资源费30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52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计划落实工作;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3、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4、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0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2、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5条,市局采用上报不少于10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3条。

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4、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5、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不少于2项。

6、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7、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节水、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盱眙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开展盱眙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配合开展南水北调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全省骨干河道(湖泊)名录修订、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等工作。

2、完成红旗、化农、山洪三座水库除险加固,盱眙县团结河(河洪圩-韩巷大坝段)治理等工程竣工验收;启动实施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完成维桥河中段治理工程;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试行水利项目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0分)

1 、落实水库大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 、完成蔡港、大礼堂等19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任务,建成1个“美丽库区、幸福家园”。

4、按照《盱眙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任务。

5、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6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红旗、化农、山洪水库管理所创成省一级水管单位;做好省级管理单位复查验收;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小型水库管理单位,2018年创成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68个。

7、强化洪泽湖湖泊管理,完成退圩还湖规划编制,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

8、做好中小型水库白蚁防治和山洪等14座中小型水库白蚁防治达标复查验收工作。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2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防旱12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县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五、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清水坝灌区、东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桥改造、高效节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等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2017年千亿斤粮食项目6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常态化管护,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

5、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55万亩。

六、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在线水量8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5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任务,重点开展维桥河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淮河备用水源地清水坝引河治理,完备城东水厂水源地设置和取水许可批准手续,开展区域供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验收现场准备。

2、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作,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配齐节水管理机构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不少于2个、节水型单位不少于2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不少于3个,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七、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80万元、水资源费274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29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计划落实工作;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县审批局做好相关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加强洪泽湖及淮河水域全面禁采监管工作。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0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2、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5条,市局采用上报不少于10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3条。

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4、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5、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不少于2项。

6、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7、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节水、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洪泽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开展洪泽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配合开展南水北调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全省骨干河道(湖泊)名录修订、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等工作;加快推进洪泽苏北灌溉总渠右堤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继续做好苏北灌溉总渠的可研及初步设计批复,争取年内开工;配合做好其他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老子山龟山和西顺河街西泵站工程建设任务,确保汛期发挥效益;完成浔河治理工程、浔河以南岔河片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试行水利项目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3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维修养护任务。

4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湖)建设项目。

5、强化洪泽湖、白马湖湖泊管理,完成洪泽湖退圩还湖规划编制,加大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

6、抓好老子山水利风景区建设,争创省水利风景区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2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防旱12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湖泊堤防和水库塘坝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6、完成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项目建设。

五、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工程、财政农桥工程、白马湖节水灌溉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5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工程于6月底完成。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3万亩。

5、建成水美村庄1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70%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大型灌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

六、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8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在线水量80%以上;开展地下水压采工作,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规范地热水用水管理;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5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任务,4月底前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获区政府批复实施,重点开展白马湖和上游河流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切实改善洪金断面水质;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洪泽湖周桥水源地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完成备用水源地建设;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重点做好洪泽湖、白马湖等验收现场准备。

2、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其中节水财政投入(非农业)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至少创成1家省级以上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不少于3个、节水型单位不少于2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不少于3个,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3、配合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参与生态市和低碳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水文化建设相关目标任务。

4、做好白马湖上游九条河流整治、白马湖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洪金断面水质。

七、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争取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380万元、水资源费148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52万元的上缴任务。

2、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计划落实工作;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完成法治水利港湾2期项目建设。

7、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低于2次。

8、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建成洪泽湖管理执法基地并投入使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阳光扶贫工作;开展党员冬训、“党员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做好“智慧党建”系统、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0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2、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5条,市局采用上报不少于10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3条。

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4、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5、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不少于2项。

6、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7、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节水、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淮安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开展淮安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配合开展全省骨干河道(湖泊)名录修订、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等工作;做好白马湖下游引河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入海水道二期、南水北调东线二期、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等工程前期工作。

2、完成茭陵一站引河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完成黄河故道后续工程主体工程;完成清安河水系连通、萧湖泵站工程;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试行水利项目代建制

3、组织1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水利工程项目参加省级项目竞争立项。

4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全面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

3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维修养护任务。

4、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5、强化流域性河道和白马湖、里下河湖荡管理,对河湖省遥感监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完成里下河射阳湖退圩还湖专项规划编制。

6、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千分制”考核,推进规范化管理,巩固达标创建成果,确保相关水管单位通过省级复检。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2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防旱12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行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的安全度汛措施。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6、完成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项目建设。

五、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工程、渠南灌区节水改造、农桥等工程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巩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加强考核,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管理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

5、建成水美乡镇1个,水美村庄3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90%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渠南灌区和已建成高效节水灌溉田面积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8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在线水量8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落实《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全年至少查处1起地下水案件;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治理古淮河涟水水源地环境,推进里运河和白马湖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和保护;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重点做好里运河文化长廊等验收现场准备。

2、创成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区;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其中节水财政投入(非农业)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保障节水管理机构经费投入,人员齐备;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至少创成1家省级以上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不少于1个、节水型单位不少于1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不少于2个,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七、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800万元、水资源费34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112万元的上缴任务,积极探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计划落实工作;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放管服”、“3550”等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0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2、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5条,市局采用上报不少于10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3条。

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4、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5、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不少于2项。

6、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7、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节水、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淮阴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民便河上段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开展淮阴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配合开展南水北调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全省骨干河道(湖泊)名录修订、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等工作;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

2.完成跃进河治理工程、分淮入沂增补工程;推进黄河故道后续工程建设;完成黄河故道上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全面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

3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维修养护任务。

4、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5、强化洪泽湖湖泊和流域性河道管理,做好洪泽湖退圩还湖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河、湖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

6、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张福河船闸创省三级管理单位。

7、加强水利风景区创建,大运河码头镇葫芦湾创成省水利风景区。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2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防旱12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6.完成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项目建设。

五、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淮阴区2018年农村河道疏浚、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7年千亿斤粮食、2016年重点县奖补资金等项目工程;实施临湖灌区改造工程,完成投资8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125万亩。配合财政局完成2018年农桥改造工程。

2.完成淮涟灌区、竹络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全覆盖,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小型灌溉泵站全覆盖。

3.继续推进水美乡村创建工作,争取创成水美乡村”2个。

4.继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5+1”管理模式。

六、水资源管理10分)

1.完成2018年度市局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和取水许可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加强对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系统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90%以上,在线水量8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完成65眼地下水井压采(永久封填18眼、监测井7眼、封存备用40眼),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得到有效控制,落实《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全年至少查处1起地下水案件;开展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整治,5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任务,重点加强古淮河、盐河入河排水口整治;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加强古淮河、淮沭河水源地巡查管理,做好淮沭河水源地达标建设,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做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

2.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其中节水财政投入(非农业)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不少于1个、节水型单位不少于1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不少于2个,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七、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00万元、水资源费385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62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计划落实工作;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4.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5.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6.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进三帮常态化;深入开展“阳光扶贫”;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0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2、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5条,市局采用上报不少于10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3条。

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4、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5、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不少于2项。

6、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7、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节水、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清江浦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开展清江浦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配合开展全省骨干河道(湖泊)名录修订、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等工作。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杨庙泵站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渠北运西片水系连通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电厂河泵站工程;配合做好城区河道轮浚、2018年度黑臭水体岸线整治及活水连通等中心城市重点项目;;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试行水利项目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3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维修养护任务。

4、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5、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做好省级管理单位复查验收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2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防旱12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6、完成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五、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实施2018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农村桥梁建设工程及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5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9万亩。

5、建成水美村庄2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70%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03万亩,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六、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在线水量8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落实《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全年至少查处1起地下水案件;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水功能区达标建设,  重点开展城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区验收现场准备,并通过验收。

2、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其中节水财政投入(非农业)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不少于1个、节水型单位不少于1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不少于2个,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七、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水利工程水费17万元的上缴任务。

2、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计划落实工作;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0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0分以上,政务信息200分以上。

2、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6篇;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市局采用上报不少于5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1条。

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4、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5、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不少于2项。

6、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7、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节水、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开发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开展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配合做好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配合做好城区河道轮浚、小盐河整治工程等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开发区西游泵站工程、开发区三大沟闸拆建工程、开发徐杨片及南马厂片河道疏浚工程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等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15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

3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维修养护任务。

4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抗旱20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6、完成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城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完成古淮河淮安水源地整改交办任务;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验收现场准备。

2、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其中节水财政投入(非农业)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开展用水审计单位数占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0%,合同节水管理不少于1家;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不少于1个、节水型小区和学校不少于1个,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农业水费征收10万元,上缴6万元。

2、争取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水利科技与信息化10分)

1、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2、加强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

3、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4、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生态文旅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开展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配合做好其他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配合做好高铁新区水系调整等2018年度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2、完成万瑞河主体河道开挖工程;完成北干渠疏浚工程;完成白云河东端开挖连通至北干渠工程;完成大治河与柴米河夹堆整治打造亮点工程;完成清安河、大治河、茭陵一站引河等11条样本河道打造工程。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2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

3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抗旱20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五、水资源管理20分)

1、推进地下水专项整治,完成地下水压采封井2眼任务;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准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迎检工作,做好森林公园验收现场准备。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单位。


 

 

工业园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开展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配合做好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古盐河(永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协助并全力配合实施古盐河(永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古盐河(永济河)补水工程,对古盐河(永济河)园区段实施生态护岸及景观提升等。

3、一支大沟、二支大沟水环境综合整治。适时开展一支大沟、二支大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拓宽疏浚和生态修复等,恢复河道排涝断面,改善区域水环境及水源保障条件。

4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2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

3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抗旱20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全面落实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五、水资源管理20分)

1、强化地下水管理,开展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优化园区供水格局,补办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


 

苏淮高新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开展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前期调研,配合做好其他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永济河生态修复二期及范集镇生活污水接网工程。计划投资1500万元,建设范集镇至实联大道至淮金路2500米管道,201810月底完成。

3、水系调整工程。计划投资6000万元,开展河道疏浚、生态修复,建设节制闸、排涝泵站,贯通园区核心区水系,实现园区水系“U”型大调头,2018-2020年完成。今年计划实施三条河道整治工程,年底完成。

4、河长制示范河道工程。计划投资250万元,打造2条骨干河道,2条镇(办)级河道,2018年底竣工。

5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84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项目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2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

3、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分)

1、全面建立湖长制。筹划设立湖长制公示牌、编制“一湖一策”、编写《湖长制工作手册》等重点事项,对湖长制基础信息、湖长名单、日常履职管理等事项,与河长制执行情况一样,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监督、同步考核。

2、编制《生态河湖实施方案(2018-2020)》,细化实化今后三年治水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计划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月评、季考、年核”的督查制度。

3、持续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省、市河长交办问题,确保“老问题逐步化解,新问题增量为零”。

4、细化编制“一河一策”,根据河道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作为河长巡河护河重要依据。

5、全力打造样本河道。按照《淮安市生态样本河道考核办法》要求,2019年全部打造完成。

6、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四、防汛抗旱20分)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五、水资源管理20分)

1、加强取用水户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监管,推进水系调整规划和项目建设,全面开展花河不达标水功能区整治。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