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
关于印发《市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2018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8-05-07

淮水办〔2018〕42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更强的水利支撑,依据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年度部署及淮安水利发展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2018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市局将以此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件:1、局机关处室2018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

2、局属单位2018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

 

 

淮安市水利局

201854

 

 

 

淮安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54日印发

附件1

 

局机关处室2018年度水利现代化

发展目标任务

一、办公室

1、牵头组织全市水利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市服务科学跨越发展实绩考核及省厅年度考核迎检的组织落实,争创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综合考核优秀。

2、牵头做好市创新创优项目考核迎检工作。

3、强化水利宣传信息工作,制订宣传计划,每月一个重点、每季一个专题、开展一至两次媒体看水利活动。突出报、刊、网宣传,做好向市“两办”、省厅的政务信息报送,做好向“江苏水利网”、“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网”、“淮委网”、“中国水利网”及各类报刊的稿件投送;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搞好“淮安水利网”建设,推进网站改版,加强图片新闻宣传;开展水利摄影比赛和水利系统信息员培训工作。

4、牵头完成并上报《淮安市志?水利篇》,《淮安年鉴(水利部分)》、《江苏水利年鉴(淮安部分)》,撰写并印发《2017年淮安水利大事记》。

5、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局领导提供切实有效的决策参考。

6、加强水利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各工程建设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7、牵头做好市水利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公文流转电子政务平台的应用,做好电脑等信息化设备购置与维护管理,收发文程序规范、办理及时,印章保管使用无失误。

8、牵头完成党代会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9、做好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组织协调及综合文字等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失误。

10、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11、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12、做好水利大厦水、电、气等后勤保障及消防、文印、办公用品采购、会议室使用、公务接待、中央空调使用维护、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日常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13、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4、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1、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综治与平安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与局属单位、机关处室签订上述目标责任状。

2、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3、对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不少于一次指导检查。

4、继续推进行政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两法衔接等工作;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一期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5、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月综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

6、举办一期水利政策法规培训班,完成水利政策研究项目1项以上。

7、制定下达2018年度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8、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制度,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

9、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

10、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法治淮安、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11、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共建共享工作。

12、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3、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4、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5、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分以上,政务信息100分以上。

16、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5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2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1条。

17、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三、基本建设处

1、完成水利投入30亿元以上。

2、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涟水县南六塘河、杰勋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做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南水北调二期、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江苏省淮河行蓄洪区及淮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3、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完成盱眙县维桥河中段治理;开工建设淮安市黄河故道后续工程、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治理工程、淮阴区跃进河治理;争取启动涟水县南六塘河治理工程、涟水县杰勋河治理、洪泽区总渠右堤堤防除险加固等工程。

5、牵头做好区域治理及省补市县竞争立项工作。

6、深化建管体制改革。继续试行集中监理制、代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配合省厅开展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和信用管理。

7、牵头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工作、全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及统计工作。

8、加强基建工程验收管理,完成盱眙县山洪、化农、红旗3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黄河故道上段治理工程、黄河故道下段治理工程、盱眙县团结河(河洪圩-韩巷大坝段)治理工程、洪泽浔河治理工程、清江浦区杨庙泵站等工程竣工验收。

9、做好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10、加强水利行业管理工作,及时为相关企业做好服务。

11、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2、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4、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4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15、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15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5条。

16、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四、水资源处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控制,强化水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完成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评估报告编制和台帐资料准备,完成试点建设考核验收。

3、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和环境提升,完成白马湖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指导有关县区备用水源地建设和区域供水水源地达标建设。

4、市政府出台《淮安市生态河湖行动实施方案》,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市政府出台《淮安市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开展水功能区达标建设。

6、强化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加强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和有效保护,完成地下水压采工作任务。

7、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

8、加强水资源规费征收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10、加强水功能区、水源地和地下水监测,编制2017年水资源公报以及水功能区、水源地、地下水监测报告。

11加强节水管理,实施全民节水行动,指导涟水县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淮安区开展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

12、牵头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水利部门工作任务。

13、牵头开展“263”专项行动治理水环境工作。

14、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5、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6、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7、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4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18、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15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5条。

19、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五、工程管理处

1、全面完成流域和区域性骨干河道、市管水利工程、小水库、国管涵闸站等划界确权任务,抓好第三方检测和县区级技术验收工作。

2、指导盱眙完成19座小水库除险加固。

3、完成6个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6个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

4、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争创1个国家级、3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做好清晏园、古淮河、天泉湖等3个国家水利风景区复核迎检工作。

5、督促各县(区)、市直管理单位做好工程维修养护,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度工程任务。

6、加强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及里下河地区湖泊湖荡管理考核。

7、指导县区做好退圩(围)还湖规划编制及报批,提升洪泽湖、白马湖等湖泊保护开发水平。

8、完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并建成4美丽库区,幸福家园

9、完成盱眙7座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认真做好堤坝白蚁防治工作。

10、抓好河湖空间管控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11、配合做好河湖廊道建设,全面提升滨水景观。

12、做好市区备用水源、白马湖大道、市区快速路、翔宇北道古淮河桥拓宽改造、黄码港临港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项目涉水许可服务工作。

13、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4、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5、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6、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4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17、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15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5条。

18、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六、农村水利处

1、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计划总投资9亿元以上。修建小沟级以上建筑物8877座;新建防渗渠道(管道)846公里,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及河塘整治土方2005万方。计划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27万亩,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14.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平方公里。

2、实施金湖、盱眙两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3600公里,受益人口50万人以上。

3、实施洪金、渠南、涟东、涟西、周桥、清水坝等6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临湖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4、实施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第八、九批及清江浦区、金湖县第十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实施2017年度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及2018年度淮安区、金湖县、盱眙县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工程。

5、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农桥改造工程,计划改造农桥600座。

6、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

7、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建成高标准农田3万亩。

8、大力推进“水美乡村”建设,新建成2个水美乡镇、15个水美村庄。

9、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改革面积396万亩。加快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年底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70%以上。

10、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1、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2、完成不少于1个课题的调研工作。

13、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4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14、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15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5条。

15、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七、城水处

1、配合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4、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5、加大市区两级城市水利建管体制创新,厘清城市水利工程建管边界。制定城水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和城区泵站运行管理考核制度。

6、加强城市水利工程建设行业指导和服务。

7、牵头做好系统内长效综合管理工作。

8、配合市住建局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9、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0、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1、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2、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400分以上,政务信息300分以上。

13、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10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15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5条。

14、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八、财务处

1、落实水利投入政策,不断创新水利投入机制。

2、完成市直水利系统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上报和下达工作。

3、完成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4、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完成资金分配和拨付,确保单位运行管理正常和水利工程建设所需。

5、完成财政供养人员基本信息编制上报工作。

6、完成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7、完成省水利厅、市财政局部署的各类部门决算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

8、根据苏财会(20189号文要求,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善系统内控体系。

9、做好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前期充分准备,确保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之间衔接调整及时准确到位。

10、完成局管重点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确保财务决算通过省、市级审计。

11、完成南水北调淮安建设处三套帐务上交工作。

12、加强对县区水利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检查指导。

13、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市直水利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和部门预算落实工作。

14、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票据管理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15、做好水利资产入账工作。

16、积极探索投融资机制改革。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市场融资,盘活水利资产。

17、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8、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9、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20、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分以上,政务信息100分以上。

21、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5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2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1条。

22、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九、组织处

1、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2、紧密配合全市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争做新时代淮安水利铁牛先锋”行动。

3、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

4、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5、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责任,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

7、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组织开展“党旗飘扬”主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员素质提升,着力构建行业大党建格局,服务全市水利事业发展。

8、进一步实施“双考双创”党建项目,并作为一把手党建工程,扎实推进党委(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9、牵头做好“三项建设”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牵头做好机关履职绩效考核工作。

10、深化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通过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党员示范活动室创建工作,建立建设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党员之家,力争打造2-3个高标准、高质量党员活动室。

1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上讲台讲党课等基本制度,推广支部主题党日、党员集中活动日、互联网+党建等做法。

12、开展政治生态评价。

13、有效开展“三进三帮”活动,扎实提升水利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强机关党支部与基层水利站(所)结对共建,切实提升基层水利站党建工作水平。

14、牵头做好市下达的特困职工家庭、“4050”及困难职工党员结对帮扶工作,做好挂钩帮扶城镇贫困户、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和农村帮扶工作。

15、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文明创建,牵头做好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牵头做好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涉水各项工作。

16、做好局属单位人员招录工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水利人才的一线锻炼,努力提升水利人才队伍素质。

17、举办六期以上淮水讲坛,牵头办好计划内各类培训班,组织好与河海大学联办的第二、三届本科班日常教学工作,做好第四届本科班开班工作。做好2017级河海大学研究生基地实践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正科职学习积分管理。

18、配合做好对淮安水利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增设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水文化等专栏,制定《市水利局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党务公开力度。

19、大力开展“岗位建功”、“巾帼风采”、“青春奉献”主题活动,做好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全年开展2次以上文体活动,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相关任务,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20、做好局系统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做好公务员和局属单位职工工资审核报批、各类社会保险相关工作。

21、做好老干部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做好人民武装、双拥工作。

22、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3、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24、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25、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300分以上,政务信息100分以上。

26、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5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2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1条。

27、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十、科技处

1、切实加强水利科技研究,根据省水利厅2018年水利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和全市水利科技需求,评选上报15个以上课题。

2、推进在研水利科技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研究计划,开展在研项目阶段评估,扎实有效推进科技项目研究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有效提高科技项目目标完成率。

3、积极开展科技推广工作,结合淮安水利实际,大力推广新型式、新材料、新技术,组织相关单位参加部、省技术交流会,研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4、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举办第三期水利与气象科普知识大赛。

5、协助办好《淮安水利》杂志,认真审核筛选专业技术论文。

6、指导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

7、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8、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9、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0、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分以上,政务信息100分以上。

11、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5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2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1条。

12、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十一、审计处

1、完成局属单位2017年财务收支审计及出具审计报告。

2、开展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项目、高效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完成有关农水重点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及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3、加强地方配套资金的督查,辅导各县区水利局及时足额做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账务处理。

4、配合省水利厅完成全市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中型水库工程、地方基建工程、治淮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配合江苏水源公司完成南水北调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

5、做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水利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6、强化执行“八项规定”和“三公消费”的专项督查,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7、规范建立和考核市水利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机制。

8、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对全市水利投入的审计工作,做好国家发改委、国家南办、水利部、省水利厅等专项稽查的沟通和接待工作。

9、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开展“三重一大”的审计。

10、举办一期全市水利工程建管人员培训班。

11、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2、重视审计成果的应用,组织相关处室对2017年《审计意见》的执行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3、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4、严格执行《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

15、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6、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分以上,政务信息100分以上。

17、全年向《中国水利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投稿,刊登文章不少于5篇;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0条,采用上报不少于2条,省市级采用不少于1条。

18、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