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淮安(涟水)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公示
时间:2018-07-10

    我局受理了涟水县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提交的《淮安(涟水)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地点:淮安市涟水县五港镇。

 二、建设单位:涟水县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基本情况:

        涟水县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万吨/天,入河排污口为工业入河排污口,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通过污水排放管排入盐河,坐标为34°00'10"N119°23'53"E

        该项目服务范围为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拓展区,具体范围为西至盐河,东至调度河,北至与连云港交界处,南至万支河,服务范围覆盖面积为1.064km2。主要处理对象为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拓展区内企业的工业废水(90%)和周边居民生活污水。

        根据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11日起执行)的规定:“在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以及对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受涟水县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河海大学承担了《淮安(涟水)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编制任务。在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查勘,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本项目排污口的设置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根据受纳水域的纳污能力和水生态等要求,进行定量的科学分析与预测,优化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最后编制了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根据《江苏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引》的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

四、公示时间:2018710日至2018720日。

五、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陈姝,15751382692,通讯地址:淮安市深圳路9号水利大厦;

建设单位: 张立志,15252344386,通讯地址:淮安市涟水县五港镇工业集中区;

        编制单位:逄勇,13585100649,通讯地址: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